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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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1:42
国家林业局发布的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关于限制天然林和高蓄积量林地的使用,存在明确的规定。第三条指出,对于这类林地的使用规模限制,具体界定权责在于省级人民政府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他们需要依据各自省份的实际条件来确定限制的标准,这主要参考的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因此,限制规模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省级部门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