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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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48
陈瑸,字眉川,广东海康人,于康熙三十三年成为进士,随即被任命为福建古田知县。古田地区山峦重叠,土地分配错综复杂,赋税和劳役分配不均,导致百姓逃亡流离,狡猾之人甚至沦为盗贼。陈瑸上任后,提议统一赋役,使得民众得以休养生息。后来,他被调至台湾,那时台湾刚刚并入版图,民众剽悍难以治理。陈瑸在任期间,重视教育和教化,经过五年努力,当地民风逐渐淳朴,懂得礼让。
四十二年,陈瑸被选调至刑部,担任主事和郎中,后出任四川提学道佥事。他以清廉公正著称,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由于上层官员对四川百姓加征苛捐杂税,皇上发布诏令予以训诫,特别赞扬了陈瑸的廉洁。不久,他受福建巡抚张伯行推荐,调任台湾厦门道。在任期间,陈瑸在学宫右侧修建了朱子祠,以弘扬正学风气,同时以廉洁和宁静的态度治理地方,赢得了番民的敬畏。
在官职上应得的公使钱,陈瑸一概不取。五十三年,他被破格提升为偏沅巡抚。上任后,他严肃处理湘潭知县王爰溱滥用劳役损害百姓,以及长沙知府薛琳包庇不严的事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应的降职或罢免。他还上书朝廷,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如禁止加征附加费用、废除酷刑、储存谷物、设立社仓、提倡节俭、禁止送礼、优先运输粮食等,共十件大事。皇上对此表示赞赏,并鼓励他将这些理念付诸实践,而非追求虚名。陈瑸在朝见皇上时,强调官员贪取一钱就如同掠夺巨款,人们贪婪的原因在于需求不足。他以自己担任知县的经历为例,表明即使生活不至贫困,也能做到不贪取一钱,自给自足。
退出朝廷后,皇上看着他,感慨道:"这位真是苦行的老僧!"陈瑸的事迹在《陈瑸诗文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公元一六五六年至一七一八年字文焕,号眉川,海康人。生于清世祖顺治十三年,卒于圣祖康熙五十七年,年六十三岁。康熙三十三年(公元一六九四年)进士。知福建古田县。疏议废加耗、惩贪官、禁滥刑、置社仓、粜积谷、崇节俭、兴书院、饬武备等。任福建巡抚、闽浙总督等。居官清廉,励精图治,布衣素食。累官福建巡抚,浙、闽总督。清廉卓绝,圣祖称为“苦行老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