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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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8:01
赤县县尉遭受朝廷官署审查,京兆尹秘密营救,皇帝派宦官释放县尉。卢坦向中丞请求审察核实手续,宦官回禀,皇帝表示应先命令主管官员。皇帝下诏释放县尉。数月后,卢坦晋升为丞。最初,数道罢免调回之长官,以本道钱财进献皇帝,皇帝发布赦免命令禁止此行为。山南节度使柳晟、浙西观察使阎济美违反诏令进献钱财,卢坦揭露其罪状上奏。柳晟、阎济美被免去官职等待治罪。皇帝告诉卢坦,已答应原谅二人,不能失信。卢坦反驳,公布大信用在于赦令,大臣违法诏令,陛下不应因小信用而失大信用。皇帝接受钱财后,卢坦建议交还主管官员,彰显陛下道德。皇帝采纳了建议。
卢坦(748—817)唐大臣。字保衡,洛阳人。曾为义成军判官,节度使李复病重,监军使薛盈珍害怕叛乱,坦为之进计。后复死,坦护丧归东都。后为寿安令。因河南尹征收赋税甚急,县民讼以织机未成,日期大短,无复上交。坦令县民织布,不欲考虑期限,后布输上,坦也因违期而受罚,自是有名。’累迁至库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不久出为宣歙池观察使,又入为刑部侍郎、盐铁转运使,致户部侍郎、判度支。元和八年(813)黄河决口,西受降城被冲毁,李吉甫决定移兵于天德故城,坦上书言不可,不被采用。不久出为剑南东川节度使。卒赠礼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