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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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9:58
1、包工头及发包方。 如果项目部没有严格审查或疏忽审查或明知 劳务分包 企业无相应的资质或超过其相应资质应当承担的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而签订劳务作业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 2、用人单位。 如果分包企业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双方签订的合同为 无效合同 。 《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