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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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2:33
19世纪,法国等西欧国家的文化盛产期催生了众多文学大师和艺术家,他们的作品深受全球喜爱。为了保护这些作品的国际版权,1878年,以雨果为主席的文学大会在巴黎召开,成立了国际文学艺术协会。1883年,协会提交了一份经过多次讨论的国际公约草案给瑞士政府,该草案后来被称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简称《伯尔尼公约》)。
1886年9月9日,瑞士政府在伯尔尼召开的大会上通过了这份公约,首批签字国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10个国家,如利比里亚和海地等。1887年9月5日,这些国家交换了批准书,公约在三个月后正式生效,成为世界上首个国际版权公约,成员国共同组成了伯尔尼联盟,设立国际局并规定加入程序和公约修订流程。
截至2012年3月14日,已有165个国家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中国在1992年10月15日成为了其成员国。《伯尔尼公约》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共同构成了全球版权和工业产权保护的核心法律框架,前者代表了文化“软实力”,后者代表了经济“硬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美国早在1886年就派代表参加了大会,但由于当时美国出版业相对较弱,加入公约对美国不利,所以美国代表拒绝签字,直到1989年3月1日,美国才加入伯尔尼联盟,成为第80个成员国,标志着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是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1886年制定于瑞士伯尔尼。截至2012年3月14日,缔约方总数为165个国家,1992年10月15日中国成为该公约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