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以调离岗位为由变相裁员而不支付赔偿该如何处理自己权益!_百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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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17
调岗不是随便能调的,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办,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达成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又不愿意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2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17
先找公司商量商量,看看有没有友好处理的机会,协商不成的话去找劳动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18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17
协商不成 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