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是属于直销还是传销,希望各位大侠能详细解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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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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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同安利一样了,你去查查安利就知道,
但凡那些说自己是做直销什么的,都是忽悠人
直销和传销的什么区别?不同?区别大么 ??为什么要这样问??字面上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直”一个是“传”,根本不需要这样问!!你这样子看:传销=骗人!那么你的问题就变成了"骗钱骗人和直销有什么区别呢??这样子就懂了吧!!两者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最好是问传销是怎么骗人的,怎么识别的就行了!!不要和直销挂上勾!!!同直销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要把问题复杂化!你越是这样想就越是掉进传销的窝里!!越把传销搞不清!!!当然传销的人不会说自己是传销,就好象小偷不会说自己是小偷一样道理!!!最根本的就是拉人头的就是传销!!不管他怎么说在什么平台用什么借口都是传销!!!!
传销模式,安利是典型的传销模式,天狮,还有个什么化妆品也是(当然他们自己说是直销). 其他的做传销和直销的,都是假的,都欺骗人的,而且一般人进去之后,是自己不愿意出来,对所做的事深信, 也有些人想出来,却出不来的. .骗人钱财的非法拘禁人身自由,进行洗脑,威逼利诱你,让你相信他们;识破很简单,相信天上不会掉钱砸到你,就行了,,另外长时间不联系的外地朋友请你去外地玩,找工作,就要注意了,很可能就是传销了
记住,在目前中国的社会上,但凡那些说自己是做直销什么的,都是忽悠人,都是骗人骗钱的!你一听到说直销就应该远离!你也不需要去理会什么是直销!!因为你越想了解你就越容易被骗!!真正概念上的直销,当然是合法的,但是,在中国,没人说过合法的就不是骗人的!!不是说合法就是万岁!不是合法就是好,合法也是是外表合法!!!你也不要和我说安利是直销!!安利也是拉人头的!安利的直销只是挂狗头买猪肉!!现在在中国,只有DELL的直销是还是做正规的直销的的.!!!!
传销是按人头来拿提成的,直销是按卖产品来拿提成的,传销不能干,就算是真正的直销一般来说不太好做。如果你的推销能力和经验不足的话,很难做,一般会碰壁。不过要是运气好,也可能好做。建议一般没有属于自己的市场的,最好先不要做直销。绝大部分人不挣钱,只有极少数能力强的人挣钱。最好改行!
只要记住:既不要你出多大力,又能赚很多钱的,多半是圈套骗局,世界上是没有掉馅饼的好事的。
坚持自己的原则,赚钱也应取之有道。
在当今的中国,各形各色的骗局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抛开一些小的街头骗局,大型的骗术就有传销骗局,短信中奖骗局,信用卡中奖骗局,连锁加盟骗局等等!
“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中国,这是永远也不会过时的话题。因为它长期存在着,它有着充足的“水分”和“空气”,并有着得以滋生的环境和得以繁衍的土壤。这也算是一大中国特色吧,这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近年来,“直销变味成传销”在国内似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富迪健康科技、哈药集团等一批获得直销牌照的正规企业,相继被曝涉嫌传销疑云,隆力奇此次也未能幸免。人们不禁要问,直销距离传销,究竟有多远?为何这些知名企业会前仆后继、陷入传销的漩涡中而不能自拔?
有专家早已指出,这种搞金字塔式利益链的“擦边球”做法,几乎已是所有国牌直销企业通用的变通模式。这使直销从一开始,就带上了“准传销”的色彩。
直销行业也引来了众多从业人员的涌入,其中不乏灰色地带的小公司经销商,甚至是来自不同地域的传销人员。但包括隆力奇在内,多数直销企业过分注重销售队伍规模的扩大,而忽视对销售人员资质、背景的甄别,遑论引入后的管理与引导。
过低的进入门槛和松散混乱的管理,使得各家企业直销队伍鱼龙混杂,不乏一些传销人员在披上正规公司的外衣后继续从事传销。而对于企业来说,在市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往往只看业绩而不关心下层的经销商,一旦出事就大刀阔斧地整顿;但又没有后续措施的配合和补救,于是很快又痼疾复发。
要理性,警惕"糖衣毒药"
“不怕亏本,保证100%挣钱:消费需要3.2万到3.5万元产品,公司累计返利4万元;不发展、不推销,投资收益率达10%以上,比存款更划算,比股票更保险。团队快速建立,快速实现月薪上万、月薪上十万、月薪上百万。 ”这不是银行新推出的某款理财产品,这是宣传中的隆力奇直销奖金制度。
企业借着直销资格的名义,跨地区进行变相传销,相当于裹着糖衣欺骗加盟者;由于有正规的产品和经营牌照为掩护,较为传统意义上的传销,这种打着“直销”幌子的传销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对于社会的危害也更大。
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无限极是拿牌合法的,但是现在做起来会有一定困难的,要解决各种问题的,详细看账号详聊
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只要自己不搭钱进去就行了嘛。
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属于间接传销。。。
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判断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如是正常商业行为,自然可以营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