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被车撞了算工伤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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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08
只要是正常的时间和路线,这个可以定为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04
上班途中因雪天路滑摔伤是不是工伤?
崔某早上骑自行车去公司上班。途中,因当天下雪道路湿滑,崔某连人带车摔伤,经医院诊断为手臂骨折。事后,崔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经调查核实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崔某虽在上班途中必经路线,但摔伤是因路滑引起,并非是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所造成,因此不符合条款规定,所以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因避让狗导致摔伤是不是工伤?
朴某在一家家具厂上班,一天下班后骑电瓶车回家,在路上突然窜出一条流浪狗,朴某为避让狗不慎摔伤。这种情况下,朴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
【分析】朴某摔伤是因避让突然窜出来的狗导致,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受到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也不存在应对此事故负责的肇事者,故此种情况下朴某的受伤无法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李某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天早上,李某驾驶机动车上班,在半路上因闯红灯与其他车辆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否对李某受伤认定工伤呢?
【分析】虽然事故发生时间属于李某上班期间,但该起交通事故系李某闯红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事故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情形,不应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王某在下班返家途中,过马路时被车辆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后,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否对王某受伤认定工伤呢?
【分析】本案中,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撞伤,且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实清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因此王某能享受工伤待遇。所谓非主责,就是指次责、同责、无责,若是全责、主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本人醉酒状态下发生无责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某日中午,孙某因家里来客人多喝了几杯酒,吃完饭后驾车上班,快到公司门口时被后面车辆追尾受伤,经交警核实后孙某无责,但孙某因满口酒气,被交警测量酒精浓度含量后,判定孙某属于酒驾。此种情况下,孙某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分析】虽然事故发生时,孙某属于上班途中,被交警部门认定无责任,但孙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醉酒状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醉酒或者吸毒的,尽管受伤情形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内,亦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所以,孙某无法认定工伤。
◆发生认定工伤情形,认定工伤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