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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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0:27
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规定:高招预留计划需向社会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取消“点招”,为何仍可预留1%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