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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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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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7 01:38
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是指抵押贷款购房者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的定期寿险。此险种实为一种纯粹的人身保险,只不过此寿险是紧密配合抵押贷款合同而设计的(比如,保险合同的期限与抵押合同的期限一致,保险金额可以随着未偿还贷款金额的逐年减少而减少)。
在此险种中,借款人为被保险人,借款人本人或与其有保险利益的人为投保人,而贷款人本身并非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可见,此险种是投保人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身亡而无力偿还贷款时,房屋被行使抵押权而购买的保险。它是个人家庭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某人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通过抵押贷款买了房子。如果其不幸身亡,则其家人可能会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因为其家人无法偿还贷款,其居住的房子就会被贷款人行使抵押权。通过购买定期寿险,此问题便可得以解决。
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相关要素
1.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险对象
(1)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投保本保险;办理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借贷者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2)被保险人:凡年满18周岁至69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购房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2)全残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全残,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购房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3)除外责任: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等。
3.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般设1~30年。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到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时开始,至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4.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即时保险金额以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余额为限,初始保险金额按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即时保险金额根据保险合同和购房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逐年递减。
(2)保险费因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3年限缴、5年限缴、10年限缴、15年限缴、年缴和月缴。
5.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抵押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