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方名下有经济适用房,和外地男结婚。婚后两人可以再买商品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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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1分钟前
你好,我正巧是从业上海二手房的经纪人,看到你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今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已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要按规定回购,而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但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但你的情况比较特例,如果你们结婚后 用你个人名义还是可以购房的。
还有就是女方那套经济适用房产权上几个人名字 人均面积现在是多少?
我周末去宝山交易中心 或许可以帮你问问 39199803 我的qq
记得给我加分噢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