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消防控制室一般设多大 尺寸?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3 11:2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3 12:49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的间隔。
扩展资料:
主要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设置要求
1、单独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取防水淹措施),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参考资料:
消防控制室--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3 14:07
6.2 消防控制室
6.2.1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2.2 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6.2.3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2.4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6.2.5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2.5.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6.2.5.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5.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6.2.5.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6.2.5.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按照规范要求,只要能按上述要求摆放消防报警控制器就可以了!具体面积没有明确要求的,看看下面的条文说明:
6.2 消防控制室
6.2.1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为了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消防控制室门上应设置明显标志。如果消防控制室设在建筑的首层,消防控制室门的上方应设标志牌或标志灯,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设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人,以保证标志灯电源可靠。
为了防止烟、火危及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对控制室门的开启方向作了规定,同时要求门应有一定的耐火能力。
6.2.2 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控制室的通风管道上设置防火阀是十分必要的。在火灾发生后,烟、火通过空调系统的送、排风管扩大蔓延的实例很多。如 1979 年,某火车站空调机发生火灾,由于通风管道上没有防火措施,烟火沿通风管蔓延到贵宾室及其他候车室,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又如某宾馆礼堂着火后,由于通风管上没有安装防火阀门,火灾沿通风管道蔓延,烧毁了通风机房、餐厅及地下仓库。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时免受火灾影响,在通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门。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这方面有类似规定。为此,根据消防控制室实际工作的需要,特作此条规定。
6.2.3 根据消防控制室的功能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及消防专用电话、火灾应急广播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控制线路等均必须进入消防控制室,控制室内 (包括吊顶上、地板下) 的线路管道已经很多,大型工程更多,为保证消防控制设备安全运行,便于检查维修,其他无关电气线路和管网不得穿过消防控制室,以免互相干扰造成混乱或事故。
6.2.4 电磁场干扰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备的正常工作影响较大。为保证报警设备正常运行,要求控制室周围不布置干扰场强超过消防控制室设备承受能力的其他设备用房。
6.2.5 本条从使用的角度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作出了原则规定。根据对重点城市、重点工程消防控制室设置情况的调查,不同地区、不同工程消防控制室的规模差别很大,控制室面积有的大到 60~80m2,有的小到 10m2。面积大了造成一定的浪费,面积小了又影响消防值班人员的工作。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维修人员工作的需要,便于设计部门各专业协调工作,参照建筑电气设计的有关规程,对建筑内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及操作、维修所必须的空间作了原则性规定,以便使建设、设计、规划等有关部门有章可循,使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既满足工作的需要,又避免浪费。
对消防控制室规模大小,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作规定。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消防值班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消防值班人员有一个应有的工作场所。在设计中根据实际需要还需考虑到值班人员休息和维修活动的面积。
参考资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