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2 10: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2 11:54
12月4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仍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
纳税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项填报,如果扣除项目无变化,也可选择快捷操作。
扩展资料
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