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2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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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2 04:10
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古代的“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另外,娶妻纳妾有许多规矩要遵守,就连皇帝也不能例外。
中国古代男子的性行为是受到严格*的,即使是诸侯,纳妾的数量也有规定,“五日之御”只是诸侯的特例,特权。《礼记》中规定:“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这就是皇帝立后纳妃的标准和规矩。当然,对此充耳不闻的皇帝是不少的。
春秋时期,诸侯只可娶9个女人,想多纳一个妾可都不容易。诸侯一下子就能娶到9个女子,是沾了原配的光。原配娶来时,两个“媵”(小妻)会跟她一起过来,而“媵”又有两个陪嫁女,这样加起来就是9个女人了。诸侯的“艳福”,其他男子可遇不到,一般*想多纳个妾也非易事,“庶人”则干脆禁止纳妾。
汉代,除非*有特殊的贡献,才可以娶到8个妾,一般的*也就最多娶妻妾3个而已,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在性观念相对开放的明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即使够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随时都可以娶的。明朝亲王一级的可以选一次妾,不能超过10人。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除非无后,才可第二次择妾。 但是,庶人随意娶妾依然是不被允许的,必须是40岁以上无子的人才能选一个妾,对于私自纳妾者,赐以40下皮鞭。
婢女可以和男主人发生性关系,这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家庭里的一条“潜规则”。实际上,男主人与婢女发生性关系并不是随便来的,同样受到*,有的甚至因此被处分。也不是什么样男子都能蓄婢女的。明朝万历年间,鉴于普通人家蓄养奴婢现象出现较多,民风日下,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六条,其中第一条是“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潜规则”对普遍男子是行不通。
那么,不准纳妾、蓄婢,普通男子“包二奶”、嫖娼总可以吧?也不尽然。 在唐朝,“包二奶”有一个专有名词,叫“置别宅妇”。当“别宅妇”,在唐朝不算出嫁,所以“别宅妇”都属未婚女性,即便生了小孩,也不能改变身份。唐玄宗时期,“别宅妇”曾一度被禁。李适当皇帝时,翰林学士吴通玄娶宗室女为“别宅妇”,还被人作为一大罪状告到李适面前。可见,有权有势的唐代男人“包二奶”,也是要小心谨慎的。
嫖娼大概是古代男子寻欢找刺激的一条捷径,但得有银子。唐朝*嫖娼并不犯过,但到了宋、元两朝就不行了,*是不能狎妓的,妓女向*提供性服务,要被罚款。中国古代男子“艳福”到底有多深?说到底,“艳福”是留给极少数特权男子的,此外的人只是“想得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2 05:28
我觉得这是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中,没钱人的家庭的话,他们连自己的一日三餐都难以解决,他那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的事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2 07:03
在我国古代的时候,只有有钱的人家才可以“三妻四妾”,一般穷人家连老婆都娶不起,更别提三妻四妾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2 08:54
古代并非人人都是三妻四妾,只有那些有钱人才会有钱娶很多的老婆,很多穷人都是找不到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