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还有什么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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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2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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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2 03:07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参赞:外交官的一种职衔。其外交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有些国家参赞还分为公使衔参赞、参赞,或一等参赞、二等参赞等。参赞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使馆馆长因故缺位时,通常由作为首席馆员的政务参赞担任临时代办,代为主持馆务。有些使馆除政务参赞外,还设有商务参赞、经济参赞、农业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文化参赞,分别由派遣国有关部门派出,在一个国家里,大使馆只有一个,而领事馆可以在很多城市都有
大使馆:一个国家派驻在另一国家的以大使为馆长的外交代表机构
协助使馆馆长分管有关业务。
领事的职务:
答案要点:(1)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侨民与法人的利益;(2)增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关系之发展,并在其他方面促进两国之友好关系;(3)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内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活动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汇报,并向有关人士提供资料;(4)*、公证和登记等事务;(5)传送司法书状和其他文件;(6)监督、检查和协助派遣国的船舶、航空及其航行人员;(7)其他职务;(8)一国受第三国委托,派遣国之一领馆得代表第三国在接受国内执行领事职务,但须以接受国不表示反对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