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22:29
共7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23:58
一般情况下社会平均工资都是按照上一年度来计算的,如果你是19年5月份发生的工伤,那么你可以按照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1:16
你是2019年五月份发生的工伤,到了2021年六月份解除劳动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2:51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说是2019年五月份发生的工伤,到2021年六月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按照2018年的社平工资计算呢,对,这个问题也来说,按照上年度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你19年五月份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就是你赔偿的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4:42
我2019年5月份发生的工伤到2021年6月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庭按照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这个应该按到2009年 在劳动平均工资来算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6:50
因为人社局一般是每年7月发布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所以2019年发布的是2018的社平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9:15
因为你是2019年发生的工伤劳动仲裁厅,按照2018年的社平均工资计算是非常合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1:56
虽然工伤是发生在2019年5月份,但解除劳动关系是在2021年6月,如果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应以2020年社平工资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