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22:1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23:5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1:3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3:56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