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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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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02:10
这两篇可算是顶级美文了
【致橡树】舒婷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籍;
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的红硕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张晓风经典散文
我喜欢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 黄金书屋 扫描校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3 03:28
人生似棋
清茶一杯,棋子一副对手一人,旁观众生。一句:“观棋不语真君子,起手无回大丈夫”足以让人生百态在一副棋中体现出来。
象棋
呷一口清茶,与对手撕杀起来。香气在口中,心中散发着,散发着。此时的象棋犹如一场野战。两军对垒,各是虎视眈眈。若干回合后,大将——车、马、炮均已不复存在。此时,不起眼的小卒子独秀一支,知南而进,连连撕破防线,扭转了乾坤,反败为胜。他——小卒子在危难时刻,勇敢,永不退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看看屋外,樱花在空中回旋着,画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转眼一想: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每遇危机,都应发扬小卒子精神,不是吗?勇往直前,才会胜利。
然而,象棋的目的性很强,拼个你死我活,还是为了一个目的——夺帅。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雄心壮志可以摆脱困境,为目标而奋斗会让你事半功倍,没有理想的人,只会事倍功半。与其说没有思想的人是不思进取,不如说是行尸走肉。有了抱负等于雪中送炭,就像黑暗中出现了光明,真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
围棋
如果说象棋就像一场野战,那么围棋必然是一场斗智斗勇的一场包围与突围战,围墙对奕,需要整体意识强与强烈的全局概念。黑白子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如白子要赢棋只需178子,而黑子则不然,需要184子,这样劣势的局面,如果不奋发向上,胜利将拱手相让。“逆境造就人才。”多么好的一句至理名言。对奕时,要顾全大局,宁可牺牲一人,也要保住全军,万不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心中一忖:现在社会也不是这样吗?赢了一些蝇头小利,便忘乎所以。要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啊!
光靠小心谨慎可不行,要学会运筹帷幄,未雨绸缪,三十六计必然不可缺少,调虎离山仍然牢靠要做到步步为营,才能万无一失啊!后退也不失为一个良策,没听过“以退为进”吗?当两者不可得兼时,要权衡轻重,顾全大局,审时度势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智慧啊!
人生——棋,人生就像一盘棋,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3 05:03
朔漠残月,已经把尘封的记忆所忘却了。若不是晨曦天天的照临,我这只顽固的稻鹰决不可能自由地在大海中遨游。海色波折衣襟间,辽望过路,透光看到另一片黑暗,很多孩子正临摹怎样因迷茫而痛。鹰一味玩世不恭,已不能解决问题,眼神讥诮,守望着那块颓然的风景。
如果有,如果有神,我愿以Morning’s freedom与锦绣的前程齐名为自己祈祷,祈祷我的翅膀庇佑我冲破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