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给老年人让座是权利还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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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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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09:57
仅从法律角度帮你解答。
1.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属于道德范畴,不归法律进行规范,让亦可,不让亦可。更不存在违法什么的,违法只是针对法律进行规范的事务和社会行为进行的否定性评价。
2.*这一国家根本*规定公民具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进行关于任何人的任何评价,无论什么方式的什么内容的什么性质的言语评论都是个人自由,外人不能干涉。即便说因为某人针对某人的恶性评价导致侵犯了某人的名誉权也是以实际带来对被侵害人的现实社会影响为前提的,小打小闹的言语侮辱还构不成侵犯法律规范公民合法权益的范畴,因为构不成现实利益侵害。就你说的最近这个案例假如女孩儿对老人辱骂导致老人心脏病发而死亡的,这个时候才构成对法律保护的公民权益的侵犯,已经成为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违法犯罪的性质,因为确实发生了实体性和现实性的损害。
3.法律并没有规定老弱病残的优先级,也不属于法律规范进行定义和规范的范围。这个纯属道德意义上的优先。这类人相对于健康的有活力的人群在道德意义上更加需要和值得被优先尊重和被保护,同属一种弱势群体。法理上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如果公交车上的人都是残疾人,遇上了刚上车的高龄老大爷,残疾人自然也应该在道德上给老大爷让座;反之,公交上全是高龄老大爷,上来了一个瘸腿残疾人,老大爷也自然应该给残疾人让座。这个是个人修养上的问题,不是法律规范可以或者是能够规范得了的。
4.错误。虽然买票乘*通工具也属于一种合同行为,但交通工具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级别是一致的,不存在买票人付款义务多少而产生合同服务上的任何区别。举个例子:我跟房地产商合同约定300万购得别墅一套,老大爷跟同一房地产商一毛钱购得同小区同品质别墅一套都属于房地产商自我处分的行为,合同法的原则就是合同双方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放在这个公交车案例上就是公交公司愿意提供无偿服务的合同,愿意在老大爷不承担任何义务的前提下自己履行与老大爷的服务,也愿意在女孩儿承担购票付相应价款的前提下提供与老大爷同样品质的服务,所以,不存在服务品质上的不同。
5.当然可以对不符合基本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谴责,但是其行为并不违法,如上述1和2项所说,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不能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评价,就更不会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只能进行道德意义上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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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11:15
个人观点:
这不是义务,让与不让都在你自己。
这不违法,谁敢抓你?
这属于社会问题,社会责任,照顾老弱病残是社会道德问题。
不是老的就会想让你让座,现在的老人小孩很多都不一定需要让座。
让座要看对象的状态,现在的上班族也很累,上次电视台也有过这个节目。而且上海好像还有高峰期老年人出行不能刷卡的规定。谁会不不1类人的社会,属于大家。你也是1份子,关爱社会属于道德的范畴,救死扶伤也一样,可以你总不能让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去下水救1个落水者,看情况而定的。
该让的时候就要让。不该让的时候坚决不让。看需要者的情况,看自身的情况,看乘客的情况而定。
虽然我经常会给有需要的人让个座,可是我不是什么人都让,有时候年轻人也可以让他,有时候老年人也可以不让。
对于一些不让坐的你可以提醒他,或者告知自己身体原因而让别人让座。要是你自己坐着你不想让,没有身体问题的情况下,那就是你的素质比较低了。
电影我的野蛮女友里面有一段让座的戏份,就是女主角打了一个不让做的学生,为什么男的不还手,原因无二,一,自己觉得错了,不好意思。二,来自公众的压力。
以上观点都为个人感悟,请勿模仿,严禁转贴。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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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12:49
1.当然是义务啊,权利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权利一般指自己收到的回报,义务是自己付出,但是国家没规定老人有接受他人让座的权利,自然他人也没有为老人让座的义务,出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年轻人应该让座,但是只是道德层面的,看个人的道德素养,有素质的人让,老人感谢,2者都快乐,
2犯法自然谈不上,这个就是所谓的社会道德*了,尊老爱幼本来就是中华传统,你年轻人本应该尊敬老人(当然你可能很累不想让),这个就是矛盾了,有些人想让,但是确实累,怎么办?公交车上有爱心座位,这些座位就是为此准备
3爱心座位是老弱病残孕,年轻人上班只是累,不是弱,你要是上车不适,中暑之类属于弱,但是仅仅累不是弱吧
4还是老话,尊老爱幼,道德层面上讲你该让座,商业层面上你不必,你买票了你就享有座位的权利,没人可以剥夺
5可以谴责,但是那人不违法
总之一句话,要是国民的道德素质提高了就没这个问题了,请问你再苦再累,你会给你母亲父亲让座吗?必然会,既然会,那么为什么不给其他老人让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要是达到这个境界也就没这么多纠纷了,o()^))o 礼仪之邦,怕是远远不够格啊
我补充说下,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你说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权益和义务,那个有点偏颇了,应该是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保证公民权益,权利的一个定义确实是价值回报,这个没争的意义
第二,老弱病残孕中的弱跟累还是有区别的,累大家都可以累,那么无所谓的弱了,弱是弱者,儿童,智障等,
第三,让座这个问题本来就是道德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讲乘客买票就和公交公司履行了合同,那么双方都要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公交车上的专坐也是一样,作为一种公告,这是对特殊人群发出的邀约,买票的人代表你全方位的接受工交公司的服务,也就是对公交公司的包括给残疾人特殊待遇的全部邀约做出了接受的承诺。作为一个残疾人,可能就是看到这趟车上有这个专座才来座车的,如果他发现本来该享有的权利,因为第三人的侵害,而无法享受,就有权找公交服务人员予以解决。说的极端点,如果起诉的话,自然是应该把公交公司和占座的人作为共同侵害人告上法庭。 坐专坐的人自然是没有法定的义务让座,但有合同上的义务。所以,乘客做普通座位不让座是道德方面的事情(从权益方面无可厚非)但是坐老弱病残孕专座不让的话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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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14:41
很无厘头的问题,为了100分,探讨一下:
1、不是义务、不是权益,是权力,如果你想让,你有权让出自己的座位,别人无权干涉。
2、这不是有权没权的问题,只要你能承担后果,你干什么都行。冷嘲热讽是否犯法要看后果,如果不产生不良后果,就不犯法,如果说几句把人气死了,必然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反击问题,敬老是国人传统,只要老人不是太过分,一般人们都会偏向一些。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反击老人会受到谴责。
3、没有所谓的优先级,纯靠个人感觉。你是否想说有些上班族看上去年轻,其实比老人更需要座位?问题是:累不累不容易看出来,老不老很容易分辨。可能强壮的老人比个别年轻人更猛,但是不容易比较。
4、你付钱只是买了一个上车的权力,没人能强迫你下去,但不是必然有座位。老人是否免费只存在于上车的权力,和座位无关,理论上应按顺序,先到先得。
5、可以谴责。既然是谴责,就是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和法律没有必然关系,而且不让座也不可能违法。
有人很反感老年人强要座位,当然强要座位是不对,但至少没人让他座位在先,他才会强要座位在后。究竟该不该照顾“老弱病残孕”?当然应该,否则就不会有专座了。有人该做的事情没有做,然后有人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孰轻孰重?孰是孰非?
我个人认为绝大多数不让座的理由都是借口,如果有人认为自己有理由不让座,那么请他假设一下当他自己或他的家人成为“老弱病残孕”,别人用同样的理由拒绝让座时,他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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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16:49
1-4,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给老人、孕妇、抱小孩的乘客让座,所以不是法律义务。我国法律更没有规定给老人、孕妇、抱小孩的乘客让座是乘客的权益,所以让座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和利益,即不是权益;
我们国家有尊老爱幼,保护弱小的传统道德观念,加之社会需要这样的道德理念,所以才提倡给老人、孕妇、抱小孩的乘客让座。但是注意:只是提倡!!!
所以如果不主动让座则最多只是承受道德的制约,和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5,正如你所言,坐车是一种商业交易,即我付钱坐车,但是公共交通工具享受*补助,那个座位不全是你个人的权益。不过在你坚持自己的座位的时候,有人侵犯,则是他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先与他获取了这个座位),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因为一旦提起法律,就触犯公共道德(到时候大多数人,或者说主流意识形态不会保护你),人言可畏,以及*打出头鸟。所以很多时候,即使遇到瞎扯的老人什么的,我们都只是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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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19:13
1 权益。你没有责任让,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应该让,但只是提倡性质的!不强制,但是你道德有没有问题,你说了不算,人家说了才算,人家也有*自由
2 不能说犯法不犯法,得看你造成的后果,如果说被你气的心脏病犯了,或者死了,你肯定有责任,因为存在因果关系,不是你造成的,却是因你而起
3 累和弱肯定得区分开的,如果是因为上班累,就说是弱,肯定不妥,因为你正值壮年,那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而且我也是年轻人,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就算再累,让一让也是应该的,因为我也希望我老的时候坐公车,也会有人给我让座!如果你实在是累的话可以和别人说,或者你坐着不让座(前面也说了,让座只是权益),都是可以的,但是别人给你让座,一是不妥,二是人家也没有理由给你让座,对吧
4 首先纠正一点,这不是商业交易,而是公益事业,做公交车公司我想也不应该是为了赚钱,应该是以服务大众为目的,老年人的老年卡,其实不是没出钱,而是国家出钱了!所以说,你和老人都是平等的,只是你没有看见老人出钱罢了,这种公益事业国家都有补贴的,不然你以为每个人一块钱能坐车坐那么远?
5 这个还是回到了第一个问题,肯定不属于犯法的范畴,就比如说,人家叫你让座,你不让,也不可能把你扭送派出所吧,这只是个人意愿,但是如果你不让,你也不能反对人家责怪你甚至对你翻白眼,这也是人家的自由
总结:老人倚老卖老固然不对,但是我们是年轻人,我觉得很大部分程度上我们可以容忍一点,这也能反映中国的主要人群的基本素质,而且倚老卖老的毕竟只是少数,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让座,不仅仅方便了别人,也体现了自己,大可为之!我们总喜欢说中国人素质差,有时候我觉得还是可以从自身做起,因为社会就是由千千万万个“我”组成的,静坐常思己过,闲谈勿论人非!如果你自己都在为让不让座而犹豫的话我觉得你没有权利指责别人倚老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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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3 21:55
这不是法律规定之列,不属于法律的权利义务。这是道德的权利义务。
法律只管人们的行为,不管人们的思想。而道德即管思想又管行为。只是法律由强制,道德由自律。法律(正确的法律)是最基础的道德,如果一个连法律都不遵守的人,那他就是没有道德的。
有时候所谓的崇高,会强化社会某种伪善的东西。所以需要用法律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一切事物。这时候,法律就不一定能尊崇某种特定的道德。
法律必须鼓励人们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所体现出的道德的崇高性就是大家都通过主张自己的权利来增进法律秩序的完善。
青年人是应该给老年人让座,但也不是一味地去让座。如今的工作青年为了工作,一天劳累,在下班时有个座位稍事休息也是理所应当的事。而有些老年人只不过是出来溜达溜达,或者去哪玩累了,而一上公交就凭着“我是老年人”来要求人们为他让座。一个劳累了一天想休息的人和一个玩累了想休息的人,我们更应该尊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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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00:53
地球上有一个很奇怪的国家
1。该国百姓收入是欧美的几十分之一,房价却要赶超欧美;
2。该国房子可以是自己的,但土地永远是国家的!最近又补充了一下:“房子是土地的一部分”!
3。该国的国际长途,从国内打到国外的价格是国外打到国内价格的10倍以上!
4。该国说“教育兴国”,“教育是根本”……,但教育经费投入之少与非洲穷国乌干达看齐,百姓自掏教育经费之多全球之冠!此谓优越性!
5。该国公务员的薪水不拿全国的平均水平,而是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此谓 “*”;
6。该国全国公务员不交一分钱“养老金”,而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全国其他人民的3倍以上。小泉纯一郎3个月没缴“养老金”,电视台作为丑闻天天放!此谓“百步笑三步”。
7 。该国有很多企业叫国有企业,书上写公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属于全国人民的。(老百姓不但没有拥有该企业,反而被其垄断的性质不断压榨)
8。禁止收看外国的电视节目!—(比*的禁止收看电视可能要仁慈一点)
9。在这里开车撞了人最好确认撞死再报警,这样责任更小
10。在国内旅游也需要“签证”
11. 反对。。。。就要坐牢
12. 上市公司诈骗,股民受损失,但国家*不受理此类赔偿!--(因为无法可依)
13. 禁止用自己买下的房子来作公司办公室
14. 去网吧上网要出示身份证。
15. *刊物属于非法,但性用品商店到处都是。
16. 摩托车的行驶证(牌照)价格比摩托车本身高上好几倍。
17. 在国外能够浏览的互联网内容在该国可能就无法浏览--(不是你的电脑故障)
18. 电话打得越多越贵,没打电话也要你付钱
19. 医疗事故其实是由医院来裁决的--(*参照医院所属的上级部门的鉴定报告来判决)
21。该国法官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因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
22。军队是属于某个政党的,不是国家的。
23。人民是不能直接参与投票选举领袖的。
24。一个国家可以有2种。。。。
25。每个公司中都有一个叫作党支部*的职位——(当然,它是不负责公司业务的)
26。该国中有个叫作“离休干部”的阶层,可以享受高于普通公民的待遇。
27。新闻媒体是由某个。。投资的,但用的却是纳税人的钱
28。人民是不能随意改变居住地的——(户口)
29。该国的货币是不能在世界上流通的。
30。每对夫妇只允许生一个孩子。
31。党内行政警告处分可以用来代替刑事处分。
32。“失业”在该国被称之为 “下岗”。
33。该国没有商业电视台,但电视广告却比国外台多好几倍。
34。让老百姓知道的越少越好,这是该国的“既定国策”。
35。该国人口中有30%以上的文盲或准文盲。
36。该国的法制中有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
37。当地人会把非本地人称作为“外来盲流”。
38。该国的。。垄断很多产业,他们称之为“民族产业”——(电信,交通,媒体,水电煤,…)
39。该国的公民(大多数)认为爱国就是要爱党。
40.该国。。天天都在担心。。。
41.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该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
42.该国有一种列车叫和谐号,和谐号列车提醒大家:乘客谷(歌)因不遵守列车规定已被驱逐下车,请车上乘客务必遵守规定,拉紧窗帘,不得观看窗外风景。
43. 00000
44.......
45.该国总理说要控制房价,于是房价飙升;总理说要稳定物价,于是物价暴涨;总理说要查.....
46.该国从小学到大学思想品德考核第一条都是热爱祖国,热爱、党。我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爱不爱党跟一个人的思想品德有什么关系。纳税人养活。。。,还强迫每个人必须爱它。这就好比我买了条狗,每天喂他吃喝,他不好好看门,我不仅连让它滚蛋的权利都没有,我还得爱它。神奇啊。
47.该国有种制度叫一国两制:屁民上网实名制,*财产隐藏制。
48.该。。。。。
49.。。。。。。
50。该国的公民(大多数)看了这些只能无奈的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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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04:07
1权益。你没有责任让,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应该让,但只是提倡性质的!不强制,但是你道德有没有问题,你说了不算,人家说了才算,人家也有*自由
2 不能说犯法不犯法,得看你造成的后果,如果说被你气的心脏病犯了,或者死了,你肯定有责任,因为存在因果关系,不是你造成的,却是因你而起
3 累和弱肯定得区分开的,如果是因为上班累,就说是弱,肯定不妥,因为你正值壮年,那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而且我也是年轻人,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就算再累,让一让也是应该的,因为我也希望我老的时候坐公车,也会有人给我让座!如果你实在是累的话可以和别人说,或者你坐着不让座(前面也说了,让座只是权益),都是可以的,但是别人给你让座,一是不妥,二是人家也没有理由给你让座,对吧
4 首先纠正一点,这不是商业交易,而是公益事业,做公交车公司我想也不应该是为了赚钱,应该是以服务大众为目的,老年人的老年卡,其实不是没出钱,而是国家出钱了!所以说,你和老人都是平等的,只是你没有看见老人出钱罢了,这种公益事业国家都有补贴的,不然你以为每个人一块钱能坐车坐那么远?
5 这个还是回到了第一个问题,肯定不属于犯法的范畴,就比如说,人家叫你让座,你不让,也不可能把你扭送派出所吧,这只是个人意愿,但是如果你不让,你也不能反对人家责怪你甚至对你翻白眼,这也是人家的自由
总结:老人倚老卖老固然不对,但是我们是年轻人,我觉得很大部分程度上我们可以容忍一点,这也能反映中国的主要人群的基本素质,而且倚老卖老的毕竟只是少数,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让座,不仅仅方便了别人,也体现了自己,大可为之!我们总喜欢说中国人素质差,有时候我觉得还是可以从自身做起,因为社会就是由千千万万个“我”组成的,静坐常思己过,闲谈勿论人非!如果你自己都在为让不让座而犹豫的话我觉得你没有权利指责别人倚老卖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4 07:39
以下为个人观点,应该也是大部分年轻人的心声。 让座虽然是传统美德,但是女孩有不让座的权利,这不是义务。老人却没有坐女孩腿上的权利,这是性*扰,是法律问题。难道老人就能倚老卖老?挤着上车的时候是成龙,上车就变林黛玉了,谁心里平衡啊?年轻人朝九晚五的工作还不是为了老人嘛,年轻人不交保险,你以为保险公司能给那些老人钱?做梦呢吧!
有的网友口口声声说美国,但是请记住,这是中国!国情不同,发生的事情也不同。美国的孩子享受真正的法律,中国的孩子只享受文字上的法律。试问中国的孩子有几个没被父母偷看过日记和短信?
没错,谁都有老的时候。但是老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仗着一副“我是老人我怕谁”的嘴脸,这样的老人还值得尊敬?如果你有妻子,姐妹或女儿的话,想想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她们的身上你会是什么反应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4 11:27
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是社会公德,是道德问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这个问题上要换位思考,假如是你的父母,你一定希望有人让座,是你的孩子工作一天,你一定心疼而希望他多坐一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4 15:31
既不是权利又不义务,公交让座不属于这个范畴,这只是社会公德的一个反映面,让座是个人行为,没有强制性,是自愿行为,作为老人来讲,别人不给让座应该泰然处之,让座了要有感恩之心。让座与受座双方无论是谁引起的不和谐因素,都应受社会公德的谴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4 19:53
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律用语,而让座其实是一种社会公德行为,属于道德范畴,所以让座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00:31
也不是说权利或是义务,而是爱心的问题,国家没有规定说在公交车一定要给老人让位,而是要把我们的爱心奉献出来,这是个人素质和爱心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05:25
在公汽上给老弱病残让座-----是且只是----美德。让座即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