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可以同时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8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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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8 05:28
电子*和纸质*可以同时开具。
*电子普通*开票方和受票方在开具或取得电子*后仍需要纸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彩色、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但是电子*和纸质*不能同时使用。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禁止非法代开*。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8 06:46
不可以。开具了电子*,自己打印在白纸上,就与*普通*一样有法律效力。了解更多服务优惠点击下方的“官方网址”客服217为你解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8 08:21
电子*和纸质*不可以同时开。同时开的后果是一笔业务重复开票,引起账务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