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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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23:30
法律分析:由上级工会组织部及同级公司*共同负责下级工会组织的换届和改选工作。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