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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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22:20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关于建筑采光权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其中: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扩展资料: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位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 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设计,起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住宅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表5.0.2-1 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采光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22:21
我东邻紧挨我楼房大山墙往南五米新迠大棚高5米l2挡我阳光,通风,采光:我如何维权:去那投诉:东邻新迠大彩钢房实属违迠房:请费心指导我维权!谢谢!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22:21
一、《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