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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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9:40
申诉必须逐级进行,先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然后再到上一级*,最后最高*才能受理。另外,申诉要有理有据,材料充分,并在法定申诉期限之内。
《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受理、审查下列申诉:(一)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二)不服最高人民*原大区分院判决、裁定的;(三)案件经过本院或者本院原大区分院复核的;(四)不服高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已经过高级人民*审查处理,申诉人仍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的;(五)对不服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审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