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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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4 04:02
(一)解离障碍症状群(癔症性精神障碍)
解离障碍症状群的病人,病前人格常异常,起病与精神因素有关。病人表现出来的症状可能是其关系密切的亲友所患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的类似症状。少数人的症状形成反复再现的模式。总是以出现这些障碍作为对应激的反应。常给人一种疾病的发作有利于病人摆脱困境、发泄情绪、获取别人同情、支持和益处的感觉。
主要表现为发作性意识范围狭窄,具有发泄特点的急剧情感暴发、选择性遗忘或自我身份识别障碍。反复发作者常可通过回忆和联想与以往心理创伤有关的情境而发病。常见类型如下:
1.情感爆发
意识障碍较轻,常在与人争吵、情绪激动时突然发作.表现尽情发泄、哭叫不休、捶胸顿足、撞头打滚。多人围观时,发作尤为剧烈,发作时间的长短,与周围人关注的程度有密切关系,往往关注的程度越大,发作的时间越长。有时患者为摆脱困境,在小的精神刺激下,也可以出现大的发作,一般发作历时数十分钟,可有部分遗忘。在无人关注的情况下几乎不发作。
2.癔症性身份障碍
属急性起病的一过性精神障碍,以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为主。丧失自我同一感,有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通常带有迷信色彩。表现对自已身份的觉察障碍,对自己原来的身份不能识别,常为鬼神或亡灵附体。此时病人暂时丧失个人身份识别能力和对周围环境的识别能力,对周围环境缺乏觉察,周围意识狭窄或对外界刺激异乎寻常的注意狭窄和选择性注意,井与病人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病人的举动就像被另一种人格、精灵、鬼魂、神仙或外界力量所代替。病人的注意和意识仅集中在与其密切接触的环境的个别方面,常有局限和重复的一系列运动、姿势及发音。有的病人表现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明显不同的人格交替出现(分别称双重人格和多重人格),但在某一时间只有其中之一很突出。涉及的每种人格都是完整的,有自己的记忆、行为、偏好,可以与该病人的病前人格完全对立。从一种人格向另一种的转变,开始时通常很突然,与创伤性事件密切相关。以后,一般只在遇到应激性事件,或者接受放松、催眠或宣泄等治疗时,才发生转换,此时病人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觉察。
3.癔症性意识障碍
主要表现为意识范围缩小。发病突然,其言语、动作、表情反映心理创伤内容,一般历时几十分钟即可恢复,清醒后对病中经历多不能完全回忆。
4.癔症性遗忘
病人无脑器质性损害,以选择性遗忘为主要表现,部分或完全遗忘。遗忘的'那段时间或事件,往往曾经是或仍然是与创伤性或应激性事件有关。主要特点是记忆丧失,通常表现对于具有心理创伤或应激性质的近期事件存在部分或完全遗忘。
遗忘通常为部分性和选择性的,且一般都围绕着创伤性事件,如意外事故或意外的亲人死亡。遗忘的程度和完全性容易变动,甚至每天可有不同。同时,不同检查者在不同时间的检查所见也不一样。尽管如此,但总有一个固定的核心内容在醒觉状态下始终不能回忆。与遗忘相伴随的情感状态变异也很大,一般表现为困惑、痛苦,以及不同程度地寻求被人注意的行为,但严重抑郁很罕见。本障碍以年轻*最为多见。常可伴发在当地无目的漫游,并有明显自我忽视。一般持续时间极少超过1一2天。
5.癔症性漫游
除了具有癔症性遗忘的全部特征外,同时还有发生在白天觉醒时,离家或离开工作单位进行表面看来是有目的的漫游,实为无计划和无目的漫游。漫游期间保留基本的自我照顾能力(如进食、梳洗等),并能与他人进行简单的社会交往(如买票、问路、点菜),与其不深入的短暂接触看不出有精神异常,在不知情的旁观者看来,病人在这段时间里的行为显得相当正常。有些病例甚至采取一种新的身份,一般只持续几天,有的可达数月。其安排的旅行可能是前往已知的并有情感意义的地方。病人此时意识范围缩小。可有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但不是癔症性多重人格。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事后有遗忘。
6.癔症性假性痴呆
病人在心理创伤之后突然出现严重智力障碍,但无脑器质性病变或其他精神病存在。如病人对提问可以理解,但给予近似的回答,给人以故意做作的印象,称为Ganser综合征。如在心理刨伤后。突然出现如儿童的幼稚、言语、表情和动作。并以幼儿身份自居,则称为童样痴呆。
7.癔症性精神病
患者受到严重心理创伤后突然发病。症状多变,主要表现为反复出现的以幻想性生活情节为内容的片断幻觉或妄想,思维障碍,意识朦胧,表演性矫饰动作.或明显的行为紊乱、哭笑无常、表演性矫饰动作、幼稚与混乱的行为,或木僵为主,或人格解体等。多见于女性,病程很少超过3周,可突然痊愈而无后遗症,但可再发。
(二)转换障碍症状群(癔症性躯体障碍)
转换障碍症状群包括运动障碍、感觉障碍和躯体化症状。在这些障碍中存在着运动丧失或受损,或感觉丧失(常为皮肤感觉)。虽然找不到可解释症状的躯体疾患,查体、神经系统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均无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但病人的表现似乎确实患了躯体疾病。所见症状常反映病人对于躯体疾病的认识和概念,与生理和解剖学原理不符。此外.通过对患者精神状态和社会处境的评定,常可发现功能丧失所致的残疾,有助于病人逃避不愉快的冲突,或是间接反映出病人的依赖心理或怨恨。
尽管别人能清楚地看到所存在的问题和冲突,病人却对此一概否认,他们把所有痛苦都归咎于症状及其导致的残疾。各类症状所致残疾的程度因时而异.取决于在场人数的多少和类型,以及病人的情绪状态。这就是说,除了运动或感觉的损害这一核心表现外,还有数量不等的寻求被人注意的行为。具体分述如下:
1.感觉障碍
包括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感觉倒错、癔症性视觉障碍、癔症性听觉障碍、梅核症。①感觉过敏:表现为某部皮肤对触觉特别敏感,实际并无神经病变。如感到一般的阳光特别刺服,感觉春风的声音震耳欲聋,感觉脚步声像敲鼓的声音等。②感觉减退:与感觉过敏相反,指对外界一般强度的刺激感受性减低。如对强烈的疼痛而感觉不到疼痛,或只感到轻微的疼痛;对一些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也只有轻微的感觉。如果对外界刺激不产生任何感觉则称为感觉消失,主要表现为局部或全身皮肤感觉缺失,可为半身痛觉消失,或呈手套、袜套型感觉丧失,其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③感觉倒错:指对外界刺激产生与正常人不同性质或相反的异常感觉。如对冷或凉的刺激产生热的感觉,对海绵产生石头一样硬的感觉。④癔症性视觉障碍:可表现为弱视、失明或管状视野等。一般在受到不良精神刺激后突然发生,经心理暗示治疗可突然完全恢复正常。⑤癔症性听觉障碍:多表现听力突然丧失,但昕觉诱发电位正常。⑥梅核症(癔症球):病人常感到咽部有异物感或梗阻感,而咽喉部检查无异常。
2.癔症性运动障碍
包括癔症性痉挛发作、癔症性瘫痪、癔症性失音症或缄默症。①癔症性痉挛发作:常因心理因素或受到暗示突然发作,出乎意料的抽搐发作,表现缓慢倒地、全身僵直或角弓反张。有时肢体呈不规则抖动、呼吸急促、呼之不应的大憋气状态。发作一般历时数十分钟,类似于癫痫发作的某种形式,但并无意识丧失,无缺氧的表现,一般也无严重摔伤、咬伤舌或大小便失禁。发作结束后昏睡或双跟紧闭,对发作过程不出观遗忘。发作可一日多次。②癔症性瘫痪:可表现为偏瘫、截瘫或单瘫,站立不能,或步行不能。被动活动常有明显抵抗,查体无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但慢性病例可有废用性肌萎缩。③癔症性失音症或缄默症:病人无唇、舌腭或声带之任何器质性病变,但想说话却发不出声或用极低而嘶哑的发音交谈,称失音症。如不用言语回答问题,而是用手势或书写表达意思,进行交谈,称缄默症。
3.躯体化障碍
躯体症状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部位。其最重要的特点是应激引起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最常见的是胃肠道感觉(疼痛、打嗝、反酸、呕吐、恶心、食欲不佳等)、异常的心脏感觉(心慌气短、心悸难受、心惊肉跳、血管的波动感、心前区疼痛不适)、异常的皮肤感觉(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异常的神经系统感觉(头疼、头晕、头麻、头紧、头胀、头木),皮肤斑点、*降低及月经不调等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常存在明显的失眠、多梦、抑郁和焦虑症状。病人在此基础上,又附加了关于症状主诉的主观性,常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器官或系统,而查体与实验室检查不能发现该器官、系统的器质性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