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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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23:49
法律分析:1、办理机构: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思明*分局户籍窗口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申办条件:身份证期满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