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和交强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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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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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06:21
1、强制性不同:三责险不具有强制性;交强险具有强制性;
2、赔偿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
3、赔偿的范围不同: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4、保费的不同:交强险的保费对每一种车型来说是固定不变的;对于商业险,相同车型的保费是不同。
拓展资料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发展历程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006年6月30日,中国*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6月27日,*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7月1日实行。
2007年7月1日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交强险最终普遍实行,期间普遍实行的仍旧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第三者责任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能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07:39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不是强制性的,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的商业保险。对于车主和保险人来说,更注重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交强险是强制性的,类似于社会保险。更注重及时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所有车主都*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承保,不得拒保。2、不同的赔偿原则。三责任保险是根据过错责任确定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赔偿不区分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害,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的事故责任承担多少赔偿?;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原则确定的,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法律和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3、不同的赔偿范围。“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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