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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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23:29
会的。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