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的六国论与澶渊之盟有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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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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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23:30
苏洵(1009—1066)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宋代著明的散文家。相传“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二十七岁才发愤攻读。他应进士和茂才异等的考试都未中,促使他更加用功读书,达到通六经百书、下笔顷刻数千言的程度。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和儿子苏轼、苏辙从四川到汴京(今开封)。翰林学士欧阳修把他的著作二十二篇(即《几策》二篇,《权书》十篇,《衡论》十篇)呈给仁宗皇帝看,宰相韩琦也认为他的文章写得好,向朝廷举荐。于是仁宗就召试他于舍人院。可是他却假托有病而未去应试。仁宗因为他有才名,就授以秘书省校书郎的职务,后来又叫他参加修礼书,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之后他就去世了。苏洵著作有《嘉祐集》,他的儿子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著有《东坡全集》、《东坡志林》等,苏辙(字子由)著有《栾城集》。父子三人俱以散文名世,后人合称之“三苏”。
苏洵生活于阶级矛盾、*尖锐复杂的北宋中期。当时北方的辽(契丹族)和西夏(藏族的一支党项族)贵族向内地扩展势力,经常向北宋发动战争。北宋统治者为了集中力量*内部人民的反抗,对此则采取屈辱求和的*。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辽缔结“澶渊之盟”,宋向辽每年输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辽遣肖英、刘六符至宋,索取晋阳(今山西太原市)及瓦桥(今河北雄县易水上)以南的十县土地,结果定盟加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且称之为“纳”。至于西夏,庆历三年(1043)李元昊(西夏主)上书请和,宋答允每年给西夏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宋向他们输银与物,等于是割地献城。苏洵到汴京后,疾恶宋王朝的投降让步路线,主张对辽与夏用兵,因而就有了《六国论》的写作。
本文选自《嘉祐集》里的《权书》。《权书》收有作者论治道、史事和历史人物的十篇文章。本篇是其中的第八篇,原题《六国》,后来的选本一般都标为《六国论》。旨在说明战国时的六国(魏、韩、赵、楚、燕、齐)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指出赂敌必然资敌而弱已,定然招致灭亡。作者以此针砭当时的统治者,希望改“赂”为“战”,以免国家破亡,文章写得中心突出,论证缜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颇有说服力。
苏洵写《六国论》,根据秦并六国而一统天下的历史事实,取六国相继破灭的角度,抓住六国赂秦这个关键问题,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地加以论述,从而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希望北宋统治者改变对外屈辱求和的*。全文五段,先总后分,有论有证,由古及“今”,脉络分明。
第一段(从开头到“故曰弊在赂秦也”)提出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文章开门见山地提出总论点,并作为全文的总冒。开篇触题,“六国破灭”四字一下子就提到读者面前,叫人目明心惊,促人细思寻绎:六国诸侯,有五倍于秦之地,十倍于秦之众,良将如林,谋士似云,为什么竟然被偏居关外千里之秦所灭,究属何因?起笔之中就孕有悬念,为揭出中心论点预畜语势。作者点明六国破灭的原因,为读者释念,首先采取屏除他因,归于一端的办法: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排除了武器与作战两方面的原因,归结到外交*上的“赂”。首先将“赂”与“战”对举选择,暗示了作者反“赂”主“战”的立场。为什么“赂”是主因,理由何在?作者顺承上文直说其由:“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国力损耗,武器再好,也无力拒敌;再善于打仗,也难以御敌。要使这论点站得住脚,必须经得住事实的检验。六国之中只有韩、魏、楚是真正赂秦的,其他三国却是未赂秦而亡,这岂不与论点相悖逆?作者虑及此点,便自行设疑再解疑,使读者深信不疑,“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这就解除了论点与局部情况间的矛盾,使之具有概然性。
作者在此提出的核心问题是个“赂”字。赂则力亏,力亏则不能战,不能战则国家亡;赂可致自身败亡,自身败亡,则无法援助他国,失强援而致六国互丧。作者将赂秦与六国破灭的关系讲得深透内层,概及全面。作者正反结合、曲直结合、点面结合地提出论点,说明论点,强化论点,使论点坚实难动,为全文设下了有力的总纲。
第二段(从“秦以攻取之外”到“此言得之”)阐述论点:以地赂秦,自取灭亡。这部分又可分两层:
第一层:从“秦以攻取之外”到“固在不战矣”。以历史事实阐述“诸侯所大患”在“赂”,不在“战”。作者将“战”与“赂”对举,以“得”与“失”对比,鲜明突出地印证论点。文章将秦不战而得与战而得,和六国不战而失与战而失相比较,都是“其实百倍”,很自然地归结上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在于“不战”。
第二层:从“思厥先祖父”到“此言得之”。进一步说明“不战”之患,“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此中含四层意思:一、土地得之不易,弃之甚易。祖先得尽寸之地,要“暴霜露,斩荆棘”,经过了戎马征战的艰难过程;而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如弃草芥”。所得,极言其小,仅尺寸之地,所失,则言其大,系五城十城,一是冲风冒雨而得,一为如草芥之敝而弃,对比更为强烈。二、失之极多,得之甚少。五城十城之失,换得的只是“一夕安寝”。今日失明日割,没完没了,一夕之安极为有限,得不偿失,很是明显,“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形象地写出了不当之失引起的后果。三、奉之弥繁,侵之愈急。失十城以兑一夕之安尚未获一夕之值。而事实上后果更坏。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不是填贪囊,而是充欲壑,欲念无已,愈填愈炽。因此,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以有限之地对无厌之欲,必然导致国家破灭。四、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最后引战国时苏代对魏安厘(xī)王说的话,以形象化的比喻,说明以地事秦的恶果。综此四点,归结为“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的结论。这与上一层“固不在战矣”相应,并深进一层。
本节紧扣论点予以阐述,以得失的百倍之比,起发聩震聋之用;以先祖的创业之艰,激思亲念土之情;以不得安枕之危,启仇视敌寇之心;以暴秦无厌之欲,示必为秦亡之局;引古人之语,喻不可以地事秦之理。文章将史与论、事与理、古与今、敌与我、因与果、利与害几方面通盘考虑,综合分析,写得如百川归海,众矢向的,把主“战”反“赂”的思想表现得鞭辟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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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23:30
《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
北宋建国以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军人乱政,因而实行*集权制度,解除节度使的权力,派遣文臣做地方官,派*到地方管理财政,由皇帝直接控制禁军,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都收归*。为了防范武将军权过重,严令将帅不得专兵,甚至外出作战,也必须按皇帝颁发的阵图行事。将官经常轮换,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致使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样的措施虽然杜绝了军阀拥兵作乱,但是也造成军事上的衰颓。北宋建国后一百年间,北宋军队与契丹、西夏军队大小六十余战,败多胜少。北宋加强*集权的措施,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到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财政入不敷出。北宋*实不*兼并的*,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上的**,军事上的骄惰*,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契丹、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