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2:3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09:02
李先生在超市支付购物款时,使用建军90周年纪念币进行消费,却被拒收。因认为超市侵犯了自己的货币使用权利,李先生将超市起诉至昌平*,今天上午,本案在昌平*东小口法庭开庭审理。
查询了中国人民银行《2017建军90周年普通纪念币发行公告》,公告称,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纪念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其中,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普通纪念币也是法定货币,法律规定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收。”李先生认为,超市拒收法定货币,是妨碍人民币流通的行为。
但超市的代理人表示,从1979年至今,国家已经发行了2000余种纪念币,但其中可流通的仅有100枚左右。针对李先生使用的建军90周年纪念币来说,国家同时发行了10枚不同款式的纪念币,仅有1枚是可以流通使用的。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视频,无法确认他使用的究竟是哪一款式的硬币。
“对于普通人或是商家来说,识别出哪些纪念币可以流通,哪些不可以,是很困难的,这是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责。”超市的代理人表示,对于不能流通的货币,商家是有权拒绝收取的。特别是在超市收银台,有大量顾客排队等候的情况下,很难在短时间内确认这枚与普通人民币外观完全不同的硬币,究竟是否可以流通,也难以辨别真伪。
另外,超市最终也收取了李先生支付的现金,李先生在超市的购物行为已经完成,超市并未侵害其权益,因此超市请求*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贵金属纪念币只是因为价值比面值大得多,所以没有人真去用,但如果使用,对方也应该收取。”李先生说,目前,社会上对纪念币的流通属性不够重视,不收取纪念币的情况很普遍,希望通过自己的诉讼,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
超市的代理人表示,对于任何便利消费且合规的行为,超市都愿意去做,但具体哪些纪念币可以使用,需要向人民银行咨询,后续可以考虑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