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6 15:52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3-26 20:13
1、首先办理人需要了解清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然后到工商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办理人需要确定公司类型,想好公司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给到办理人一张通知书。称预先审核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总结
1.找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确定公司类型、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17:21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下载网址:武汉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whhd.gov.cn/或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网站http://www.servicenter.gov.cn/whws/index.do)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公司章程
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包括董事长、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10、公司住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执照复印件。房屋的使用权证明不是房产证的,应提交以下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在地乡镇以上*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的原件;租用军队房屋,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住所应当使用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其它申请材料中关于住所地址门牌号应相一致。如果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与申请的住所地址表述不一致的,应提交对住所所在地重新命名或更改地名的相关证明,如地名*明,当地派出所证明,当地*文件等;如果住所的房屋系租赁使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与房屋产权证明上名称不一致的,应要求提交出租方名称改变或延变的证明文件;如果租赁合同为转租合同,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有共有人的,出租合同应有共有人共同签字或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给公司作为住所使用的证明。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此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此项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办理程序
公司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名称核准(当天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营业执照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18:39
外资办理营业执照发展改革委审批手续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外商独资企业可直接办理下一步) 办理事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事机构: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交材料: ⑴设立企业申请书(主管上级单位盖章) ⑵由合营各方法人签署的合营企业意向书 ⑶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项目建议书(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⑸外方法人资格执照、外方资信证明、外方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⑹合营企业注册地的房屋租赁协议,房产或产权证明(房地局出具的) ⑺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出具的) ⑻特殊项目须带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具体事宜请根据联系电话咨询区*) ⑼中方以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认定文件 3、前置审批 涉及特种行业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医院、学校、建筑施工、运输、印刷、环保等),其中涉及到*类和禁止类的审批项目以国家*、国家商务部2002年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准。 具体事项请到大厅总服务台或商务局、*窗口问询。 无前置审批,则直接办理下一步。 外资办理营业执照申领批准证书和注册登记须知 申请人在呈报文件前须向开发区管委会通报拟建企业的基本情况,管委会对该企业是否属于国家*或禁止的行业、是否属于许可证产品、配额产品、对环境是否有污染和项目外部条件是否具备等情况审议后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