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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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5:36
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条 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组织机构、人员、食品加工区、周边环境、拟接受午托学生人数、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二)设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机构章程;
(四)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按规定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许可证明。
第十一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到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根据校外午托机构建筑面积、人员等情况确定校外午托机构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设立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设立者可以依法向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条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应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第十四条 校外午托机构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消防行政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后,方可开展校外午托服务。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范围。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通过自行设立、合作设立以及其他形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满足社区午托需求。
第七条 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以下简称设立者)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有本市户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个人可以优先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第八条 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
(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除外。
校外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除建筑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为中小学生相应年龄段的住宿或活动场所外,其他的场所或者建筑改建为校外午托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市卫生行政部门、市*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卫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校外午托机构实际,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分别制订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许可指引,报市*批准后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午托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6:54
办午托班需要以下手续: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税务登记
三、卫生证
四、需到开办地区教育局办理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障义务:
1、安排专人接送午托学生,保障学生上午放学后到校外午托机构及午托后返校的安全;
2、未接到午托学生的,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
3、中小学生午休时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
4、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救助午托学生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午托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8:29
办午托班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开午托班需要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然后由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这是必须的两样东西。
除此之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需要开具,要开一家午托班还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然后由于规定不同,可能还需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投资者可以到当地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午托班成立登记程序:
一、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举办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审批表》。
二、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成立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原件(举办者签名);
2.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申请表》原件(2103表,3份);
3.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登记表》原件(2106表,需到负责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盖章,3份);
4.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原件(3份);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6个月内有效);
6.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7.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8. 章程原件(需举办者签名,3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20:20
有幼教资格的从业人员;
选取合适的经营地点;
有充足的准备资金;
到工商局备案名称;
到教育局去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