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券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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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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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9:58
共有六大电商渠道。
用户领取:
根据批准确定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作为普通券指定发放的支付平台;确定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作为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指定发放的电商平台。
商家报名:
条件:商家店铺具有营业执照平且已支持支付宝收款;下载二维码并打印张贴。
支付宝:苹果12,ios14,支付宝版本10.2.3
步骤:在手机里打开支付宝app。
点击支付宝首页搜索框,搜索’消费券报名“
点击“百亿消费券”活动链接。
点击“免费报名”功能键,即可进行商家报名
切记不要动小心思。‘发放消费券的目的在于刺激经济发展,增强市场经济活力,领取消费券用来套现,违反消费卷发行的本来目的。用户领取消费券后,通过隐瞒事实*的方式方法,支付了消费券等价货币,使国家陷入了错误认识,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犯罪。
根据消费券领取和使用规则,用户领取消费券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否则失去有效期。因此,消费者在领取时并不是拥有了消费券资金的所有权,是部分使用权。只有去商铺使用消费券进行消费时,完成支付行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得到*的补贴。如果用户为了非法占有*补贴,增加我国财政支出,构成虚假消费事实,*基于消费者虚构的消费事实,实际支付资金到商家的为虚假消费,并未本次发行消费卷为助进实现刺激消费的目的,消费者的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另外,根据各地的消费券使用说明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本券不可转让出售”,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将消费券打折出售的行为,更是违反消费券使用规定,使消费券丧失了本身色经济价值。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