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6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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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6 06:00
高铁上行李放在两端被人拿走旅客应及时向铁路工作人员反映,或者及时报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跨境高铁上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前方停车站或终到站。
香港西九龙站按港铁公司适用的规定、内地车站按铁路总公司适用的规定妥善保管、正确交付旅客遗失物品,并妥善处理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旅客的遗失物品保管期为90天。旅客可向车站查询遗失品情况,办理认领手续。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五条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第九十五条 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或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动用。*、机要文件以及国家法令规定不能买卖的物品应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容易变质的物品应及时处理。
第九十六条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遗失物品、暂存物品从收到日起,承运人对90天以内仍无人领取的物品应在车站进行通告。通告90天以后仍无人领取时,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变卖。
第九十七条 对变卖所得款项,扣除所发生的保管费、变卖手续费等费用的剩余款额,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在180天以内来领取时,承运人凭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出具的物品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办理退款手续。不来领取时,上缴国库。属于事故行李、包裹的变卖款拨归承运人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法治实践网-高铁旅客行李被盗 郑州铁路刑警火速追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旅客遗失物品时,如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跨境高铁上,旅客遗失物品时,如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6 07:35
找车长调一下监控,或者找乘警协助。
高速铁路,简称高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有不同规定。中国国家铁路局将高速铁路定义为:新建设计开行250公里/小时(含预留)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200公里/小时的客运专线铁路。[1]
欧洲早期组织即国际铁路联盟,1962年将旧线改造时速达200公里、新建时速达250~300公里的铁路定为高铁;1985年日内瓦协议做出新规定:新建客货共线型高铁时速为250公里以上,新建客运专线型高铁时速为350公里以上。
高速铁路,就是铁路设计速度高、能让火车高速运行的铁路系统。世界上第一条正式的高速铁路系统是1964年建成通车的日本新干线,设计速度200km/h,所以高速铁路的初期速度标准就是200km/h。后来随着技术进步,火车速度更快,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就对高速铁路有了不同定义,并根据本国情况规定了各自的高速铁路级别的详细技术标准,涉及的列车速度、铁路类型等就不尽相同。
中国铁路在速度方面上分了高速铁路(250-380)、快速铁路(160-250)、普速铁路(80-160)*,2012年《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区分且设立快速铁路专栏,2015年铁路总公司说年底中国高速铁路1.9万公里而快速铁路网4万多公里(铁路共12万公里),三个数据不同[3] 。中国高速铁路全部采用高铁级,快速铁路则以中高标准的国铁Ⅰ级为主,低标准的高铁级为辅。高铁级和国铁Ⅰ级分别位于我国铁路等级(技术等级)中的第一二位。其中高铁级主要用于东部铁路客运干线和特大城市群城际铁路;国铁Ⅰ级主要用于东部铁路客货线、中西部铁路客运干线和大中城市群城际铁路。(PS:设计速度刚好达到250km/h的国铁Ⅰ级客货共线或者城际铁路属于速度分类法中的快速铁路,不属于高速铁路,因为货运设计或城际铁路中的密集站点等因素会导致整条线路上列车的整体平均速度有所偏低。)
中国高速铁路一般采用无砟轨道,也有少部分采用有砟轨道。中国高铁线路统一运营设计速度达200km/h以上的电力动车组列车,车次分“G、D、C字母开头”三种,车辆分CRH和CR系列车型。
中国高铁目前仅限于国铁路线,尽管上海磁悬浮轨道线的设计速度达430km/h,超过任何国铁速度标准,但因没有国铁性质,既不是由国家铁路部门管理、也没有接入国家铁路网,所以不计入常规高速铁路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