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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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26 14:40
1、首先办理人需要了解清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然后到工商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办理人需要确定公司类型,想好公司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给到办理人一张通知书。称预先审核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总结
1.找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确定公司类型、名称,然后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2.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进行开业登记申请,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11:48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个体工商户均在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13:0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请稍等一下,我正在为你寻找答案。
2、领取涉及到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经营许可证》,先凭身份证预查辖区工商机构名称,凭预批名字到食药监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领取许可证后,携带上述材料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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