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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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0:06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
1、工商受理人员初审
2、工商审核人员核准
3、核发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相关审批证件及审批机关见附表)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1:24
(外资)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办理商务局变更审批,取得批复及新批准证书 约12个工作日
1、变更申请表、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协议书
4、承诺书
5、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二、办理工商局变更审批,取得新营业执照 约7个工作日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
6、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7、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取得新组织机构代码 约3个工作日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IC卡原件
四、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取得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 约20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复印件
3、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原件、复印件
4、章程修改协议书
5、外汇登记证 原件
五、办理*变更,取得变更后备案簿 约1个工作日
1、备案簿变更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备案登记簿原件
六、办理地税税务变更,取得新的税务登记证 约2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变更表
3、公章、财务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
七、办理国税税务变更 约2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变更表
八、办理统计变更,取得新的统计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
2、统计变更表
3、统计登记证原件
九、办理财政变更,取得新的财政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原件
十、办理海关变更,取得新的海关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 原件、复印件编辑推荐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程序及期限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流程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企业变更营业执照
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好公章);
2、企业公章;
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房屋租赁协议;
5、股东会决议;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章程修正案;
8、公司章程。
二、“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各个填写的栏目中,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一般需要填“董事、监事”就OK了,经理信息可以不用填。
三、房屋租赁协议”用工商局的模板,记得不要用自己公司的模板,不然,不同的行政机构会有要求,还会被打回。
四、股东会决议”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过事项中描述“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XXX,变更为XXX。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等等。
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栏填企业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经办人。注意申请人和下面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是一致的。
六、”公司章程“章程提交给工商局的是已经修改过的新的章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2:58
外资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所需材料等介绍 一、变更企业名称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二、变更住所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企业新住所使用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法律、行*规及*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一份);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按公司章程规定由委派方出具,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企业印章)及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六)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新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 五、变更实收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刊登于报纸的一次减资公告(原件1份,从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八)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七、变更经营范围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各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法律、行*规及*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一份)。 八、变更经营期限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九、变更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更名后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十、变更投资者股权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新投资者的资格证明; (八)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十一、到异地增设或撤销分支(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