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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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09:42
法律分析:应该及时去收费处进行挂失,以及办理相关的手续之后,再进行办理出院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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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分析:可以补办。患方可以去找医院的财务部门,因为医院方面在收取患方押金时,其财务部门应同时留有患方交纳押金的存根。只要能找到相应的存根,以证明院方收取押金的事实即可。为防止他人冒领,医院会要求书写证明,证明该押金条丢失,发生意外医院概不负责,该证明每个医院不一样,具体应按医院要求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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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身份证丢了
住院押金条都丢了
回答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去补办临时的身份证,然后到医院去要求他给你补一张单子。
提问还可以报销吗
回答不可以的呢,亲。这个不属于报销范围之内的。
提问保医疗
回答那这边建议您询问医院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