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3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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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3 08:58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一、准备资料: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代办人)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卡需要提供有申请人姓名的银行业务单)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与提取原因相对应的证明资料;5申请人单位对提取证明资料的直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盖章。二、受理审批:1、资料文全、调查属实,经办人受理后填写承办意见;2、科室负责人审核;3、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凭证》;4、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5返还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凭证》给申请人;6、当场受理后告知资金到账时间;7、中心分管领导审批;8、审批不通过则取消下账并告知申请人。三、资金支付:1、核对受理资料:申请人、金额、账号等;2、开具支票将付款有关凭证移交委托银行;3委托银行将资金支付到电请人提供的账广。注:手续产全,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3天告知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核的,5天给予答复。具体流程为:1、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提取人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时限等规定的,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携带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审核。2、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或提取人提供的有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及有关要求的,在提取申请表中签署同意提取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提交材料。职工本人或提取人持经单位审核同意的提取申请表和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管理机构“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封存户”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托管户”管理的,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5、管理中心审核。管理机构受理职工或提取人提取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无特殊情况或不需另行调查的,可即时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6、办理提取。管理机构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3 10:1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具体程序是: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二、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三、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当事人公积金卡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