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重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58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9 15:51
短期借款的核算要点:
1、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2、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3、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存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9 15:52
短期借款,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用于开展服务性业务而借入的经营周转借款和用于临时性需要而借入的临时借款。
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是特殊性的服务行业,大多数是先提供服务后收取费用,因此,资金的临时短缺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资金暂时的短缺,常常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短期借款是最常见的借款类型。物业管理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是有偿取得资金的短期使用权,企业除承担到期归还本金的义务外,同时还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使用成本,即借款利息费用。
为了反映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短期借款的借入、偿还和结余情况,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短期借款的增加数;借方登记短期借款的偿还数;期末有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数。有关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如下:
企业借入和归还各种短期借款的本金,均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利息不通过该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进行总分类核算的同时,应按债权人的名称和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