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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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1 06:18
加标回收率= (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
以浓度值计算加标回收率理*式可以表示为P =(c2-c1)/c3×100%, P 为加标回收率;c1为试样浓度, 即试样测定值,c1 =m 1/V 1; c2为加标试样浓度,即加标试样测定值,c2=m 2/V 2。
计算结果不受加标体积影响的情况
(1)样品分析过程中有蒸发或消解等可使溶液体积缩小的操作技术时,尽管因加标而增大了试样体积,但是,样品经处理后重新定容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比如,采用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分析水中的*盐氮(GB7480287),样品及加标样品经水浴蒸干后,需要重新定容到50mL再行测定。
(2)样品分析过程中可以预先留出加标体积的项目,比如,采用离子选择电极法分析水中的氟化物(GB7484287),当样品取样量为35mL、加标样取5.0mL以内时,仍可定容在50mL,对分析结果没有影响。
(3)当加标体积远小于试样体积时,可不考虑加标体积的影响,比如,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分析水中的挥发酚(GB7490287),加标体积若为1.0mL,而取样体积为250mL时,加标体积引起的误差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