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标回收率如何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1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04:25
加标回收率计算为加标回收率=(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除以加标量乘以100%。
以浓度值计算加标回收率理*式可以表示为P=(c2-c1)/c3乘以100%,P为加标回收率;c1为试样浓度,即试样测定值,c1=m1/V1;c2为加标试样浓度,即加标试样测定值,c2=m2/V2。计算结果不受加标体积影响的情况有,样品分析过程中有蒸发或消解等可使溶液体积缩小的操作技术时,尽管因加标而增大了试样体积;但是,样品经处理后重新定容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样品分析过程中可以预先留出加标体积的项目,当加标体积远小于试样体积时,可不考虑加标体积的影响。
加标回收率,是指在没有被测物质的样品基质中加入定量的标准物质,按样品的处理步骤分析,得到的结果与理论值的比值。凡是可以用加标回收率来评价分析方法和测量系统准确度的分析项目,其加标回收率的计算,应首先考虑采用以物质的量值法计算。凡是可以用分光光度法分析的项目,当试样与空白样的吸光度之差大于校准曲线的截距时,可直接用吸光度法来计算。
加标回收,有俩种分类定义,空白加标回收:在没有被测物质的空白样品基质中加入定量的标准物质,按样品的处理步骤分析,得到的结果与理论值的比值即为空白加标回收率。样品加标回收:相同的样品取两份,其中一份加入定量的待测成分标准物质;两份同时按相同的分析步骤分析,加标的一份所得的结果减去未加标一份所得的结果,其差值同加入标准物质的理论值之比即为样品加标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