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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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09:53
您好,可以不一样的。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规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1:11
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