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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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04:53
这个要看当地*以及银行的具体*。一般情况下就是创业贷款可以贷一次,但是还清之后可以循环再贷。
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6、查看该学生是否有什么不良前科;
7、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8、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您好,根据*的规定,一个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不能多次申请。因此,即使您有两个营业执照,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为了鼓励创业者,提供了创业资助,但是*也有规定,只有一次申请机会,以免出现滥用的情况。
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各地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放宽创业担保 贷款 申请条件,加大了贴息力度,全力助推大众创业。2019小微企业最多可申请几次创业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有哪些补贴*?
贷款对象范围扩大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也可申请贷款
《通知》指出,除原有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外,新*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这将为乡村振兴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对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继续保持不变,但对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贷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下调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可以有效减轻创业者的资金压力。
申请条件降低
取消5年无商业贷款记录*
新*降低了对贷款记录的要求,申请人除助学、扶贫、住房、购车和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 信用卡 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取消了对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向前追溯5年无商业贷款记录*。
贷款期限延长
企业可最多申请3次创业贷款
《通知》指出,已经申请过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经考核评估,符合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良好等条件,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加大贴息力度
个人创业贷款享受全额贴息
改变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后两年分别贴息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规定,新*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两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也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 利率 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两年贴息。
目前,新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经开始执行,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到市创业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企业贷款三种担保方式:
一、普通保证
1、保证人类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自然人;
2、如果选择自然人,那就只需要填写保证人的身份证号码就行了。
二、物质抵押
1、抵押物价值:申请的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的70%;(万金融一抵最高可达7.5成)
2、抵押物类型:厂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住房、出让性质土地;3、质押物类型:工行存单、他行(工行除外)存单、国债、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4、押物价值:当质押物类型选择“工行存单”、“他行存单”、“国债”时,申请贷款的额度最高是100%。当质押物类型选择“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时,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质押物价值的90%。
三、联合保证
1、联保体成员至少三户;
2、联保体编号在报名申请成功后自动生成。
2019年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担保费补贴支持的融资担保业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8年发生的单户1500万元(含)以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包含展期的贷款担保。新发生担保额的补贴时间按实际月份计算,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担保期限超过12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再次申报,不重复不遗漏。
2、向企业收取的担保 费率 不高于2%,除担保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未直接或间接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3、受保中小微企业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申请担保费补贴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2018年新发生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发生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当年新发生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10亿元以上。
3、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年报等财务信息;按规定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年报、月报和有关信息资料。
4、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 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处罚。
5、担保公司应按规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每月由担保机构自行填报,并将填报信息报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组织申报时不得临时增加担保业务项目。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在2%以内的,给予0.5个百分点补贴。对费率在2%以内中小微贷款担保收入占比较高的,再加大累进激励力度,占比达到中小微企业担保收入总额80%-90%(不含)的,增加0.2个百分点补贴;占比达到90%及以上的,增加0.3个百分点补贴。
二、申报资料及程序
(一)申报资料
1、担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
2、2018年1月至12月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3、2018年1月至12月受保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情况表(附件2);
4、2018年1月至12月担保机构业务情况表(附件3);
5、担保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情况表(附件4);
6、担保机构出具本企业未收取且未通过其关联企业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其它相关费用的承诺书(附件5);
7、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含有担保费率等事项的担保合同复印件;
8、企业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复印件;
9、企业缴付担保费有效票据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担保费补贴实行线上申报,融资担保机构可登录市财政局企业信息平台进行申请表格的填报以及上传资料。上述资料中第2-5项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申请文件及第6-9项需扫描后上传,其中申请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市级担保机构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担保费补贴申请文件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区县担保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担保费补贴申请文件。区县财政局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担保机构线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附件1、附件2进行汇总,共同出具推荐申报文件,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担保费补贴审核工作,确定补贴金额。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将符合担保费补贴条件的机构、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项目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没有异议和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市级担保机构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担保机构;区县级担保机构的补贴资金,由区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相关融资担保机构。
四、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担保费补贴资金,准确统计和上报各项基础数据,对申报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将对担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县财政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年度一并在申报系统中报送上年度的资金使用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