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6:15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买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1、安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宣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2015年9月1日起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淮安自3月25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徽宣城规定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门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