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5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12:16
电子眼违章拍摄不合理,对判罚不复的,可以到交警队的行政复议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在现场被交通*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12:16
交警队处罚窗口旁边一般会设置审核申述窗口,直接在那里反映就可以了。如果解决不了,对他们的解释也不服的话,可以到交警大队法制股申述,还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的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12:17
直接到交警支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