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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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2:0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可以担任*。担任人民*要求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都不能担任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