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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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2:48
只要销售方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且服务费已经告知消费者,是可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的。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汽车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