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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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5:24
为了便于制定相应的运输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一旦发生事故便于施救,按危险货物性质相近、运输条件相同的原则,将危险货物分为九类:
1、一类:爆炸品;
2、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三类:易燃液体;
4、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七类:放射性物品;
8、八类:腐蚀品;
9、九类:杂类。
“危险货物”是指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类标准并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需要满足一定的运输条件后方可运输的物质或者物品。
扩展资料:
危险品的运输管理: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受理危险货物的托运。
第二十三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使用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运输车辆、设备,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悬挂标志,按照要求配备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人、押运员进行运输。
第二十四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制作符合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危险货物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还应填写并随车携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五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调度运输车辆前,应当对运输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及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驾驶人、押运员进行运输安全告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