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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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1:39
夜间施工时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基本原则:1、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宜安排夜间施工,杜绝为赶工而盲目安排夜间施工;严禁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2、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落实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因夜间施工组织不当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向施工和监理单位问责,同时还应向建设单位问责,从严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监理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报备,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夜间施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批,同时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单位须认真做好夜间施工交*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组织及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到位;严禁安排体弱、带病、疲劳以及其他不适合夜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中,施工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质量安全主管人员与值班电工应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夜间当班的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员必须自始至终在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二)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三)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