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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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8:51
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
主权的地位: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国际上一些区域因不具有国际社会承认的主权,被称为地区。
主权:
主权,即为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
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
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
如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本国的情况,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等等。
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