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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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5 00:32
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有的医院会有这样的规定。网上有一种说法:“医保住院有天数*,15天住院*是铁规。”看到这种说法,不禁让人想问,如果是住满15天院之后,病人还需要继续治疗怎么办,是需要先出院一下然后再住回去,还是接下来的住院治疗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了吗。对于这种说法,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介绍,医保*中,没有针对病人住院治疗报销数额和住院天数的规定。但医疗机构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限定住院天数并不针对单个病人。现实中,有的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会有个别医院会要求病人出院,然后重新住院。陈秋霖:“从大制度角度来讲,没有说医保就限定了,比如说住院不能超过多少天,但是我们倒是有一些,比如说开一些药也不能超过多长时间,就是这种慢性病的药,它原来是我们说不能超过两周,因为后来发现这个老百姓不方便了,我到现在就开始可以长处方了。比如说长期服药的,它可能就两个月左右可以。”除了住院天数的*,关于医保的传言还有一条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看病前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不报销”。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实际上涉及了不少的医保*。首先是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里面“社区医院”是“基层首诊”,而“转一下”必然是转到更大更高级医院,这又涉及“分级诊疗”。而“不报销”则是指“基层首诊”是不是强制性的,在“不报销”背后,还隐含着“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陈秋霖解释,在我国目前的医保*当中,基层首诊并非强制性的规定。扩展资料